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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:2020年规划55处公共停车场

发布时间:2016-05-23 访问量:1281

记者今天从海口市规划局编制的《海口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》(下称《规划》)。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海口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,停车设施供给不足问题目前日益凸显,“停车难”、“停车乱”日益成为海口交通亟待解决的问题,该《规划》将指导城市停车设施建设,促进科学安排停车设施,构建有序停车环境。

《规划》提出,至2020年,在海口中心城区规划公共停车场55处,其中保留现状3处,临时规划1处,规划新增41处,供给泊位1.3万个。居住区、大型综合交通枢纽、医院、学校、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规划重点,要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场,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场。鼓励建设停车楼、地下停车场、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,并按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。

另外,为落实不同区域停车供给差异化策略和对停车需求的调控性作用,海口市主城区(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与海口市东、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)将被划分为3个停车分区,分别为严格限制区、一般限制区和适度发展区。

严格限制区为“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区”,采取需求调控型的停车供应政策;范围为龙昆南路—凤翔路—琼州大道—红城湖路围合区域、长堤路—白龙路—蓝天路—西沙路—龙昆北路围合区域、滨海大道—龙昆北路—海秀中路—丘海大道围合区域。

一般限制区为“公共交通与小汽车平衡发展区”,主要为停车设施适度供应地区,采取停车需求适度满足型的停车供应政策;范围为滨江西路—椰海大道—秀英大道与琼州海峡围合而成的除严格限制区以外的区域(包括海甸岛)。

适度发展区为“小汽车宽松发展区”,主要为停车设施适度扩大供应地区,停车供给充分满足需求自然增长;范围为主城区内除严格限制区、一般限制区外的其它区域。

《规划》还提出,下列城市道路设施范围内不得设置路内停车场:所有人行道;宽度在5m以下的,有机非隔离设施的非机动车道;城市主干道、快速路沿线及主、次干道之间的连接道;双向通行低于8米、单向通行少于6米的车道;学校、医院出入口以及公共交通站点附近30米范围内的路段;可能损害城市绿地或者树木的路段;消防通道、消防扑救场地、消火栓周边5米范围内区域和盲人专用通道;交叉口、铁路道口、急弯路、桥梁、陡坡、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不足 50m 的路段;人行横道线两侧5米范围内区域;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队(站)门前、紧急避难场地出入口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,除使用上述设施的;各类地下管道工作井上方1.5米范围内;其他不允许设置路内停车位的路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