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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将制定《太原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》

发布时间:2016-03-04 访问量:1411

  关于机动车辆发展如何实现法治有序管理,在最近太原市人代会上,太原市李树结等17位人大代表提出,亟须出台《太原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》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公共建筑、居住区等,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和规划指标,配建机动车停车场。

  据悉,太原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10万辆,未纳入管理的还有未登记在册的、临时出入境的、农村车辆的等。机动车数量激增带来了道路拥堵、停车无序停车难、机动车尾气排放等问题。

  本市核心区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,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考虑其所在区域内居住停车需求。鼓励建设单位在配建指标基础上,利用地下空间增建停车场,并向周边居民开放。